Tuesday, February 24, 2009

以佛為師—二 海濤 輯

以佛為師—二 海濤 輯
1.佛法的意義在於藉修行達致覺悟。任何因素,只要能使你達到完全擺脫妄想和煩惱,並且能使你領悟滅諦,就是真佛法。
2.滅除煩惱妄想並不是指妄想隨時間而消逝,乃是指因為用了可以摧毀內心生起妄想的種種力量,終於達到滅受想的境界。這個滅諦便是佛法。
3.佛法是導向解脫之路,也是能證寂滅之果的道路,所以是真正的依止處。達到這個證悟境界的人,便成為「尊者」。
4.凡是能善用方法達到斷除妄想煩惱能滅諸惡的人,都是德尊之人,是超越世俗的僧伽。
5.面對有德行的人能激勵我們的精進之心,所以僧伽對修行是有助益的。我們剛開始修行時都需要僧伽的陪伴。
6.依賴德尊之人的扶助,可以使我們在修行中進步。僧伽已經證悟寂滅,憑他們的經驗,可以給我們適切的導引。
7.即便是在俗世的事務上,我們也需要已經明白道理的人教導。
8.我們需要一位完成修行的上師引導,由他帶領我們走上成就滅諦的道路,按照順序逐步前進。
9.因為,斷煩惱因而無生死之患累的滅諦是漸進的了悟,不是一蹴可即的。所以一定要依賴一位精神上師或佛陀,也就是依賴一位通曉佛法義理而且慈悲心廣及一切有情眾生的上師。
10.由於佛教修行者從事最終得解脫的道次第修行,並不只限於追求今生的圓滿,所以必須有符合自己修行之路的一位上師。
11.若以佛弟子的皈依而言,必須皈依佛陀。因為必須自身了悟空性真諦的人,才能夠指引憑經驗達到解脫境地的路,以及指引體悟解脫之道的義理。
12.深深相信皈依的三寶能莊嚴世間,最上不變。觀想三寶之後,要省思傳授教法之師——佛陀——的殊勝特質。
13.佛陀乃是成就無緣慈悲與一切智慧而覺行圓滿者。可知大慈悲大智慧是佛陀的主要特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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