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25, 2009

菩薩善護其心 海濤 輯

菩薩善護其心 海濤 輯
1.佛告舍利弗:在家菩薩修集二施,一者、法施,二者、財施。
2.出家菩薩修集四施:一者、筆施,二者、墨施,三者、經施,四者、說法施。出家菩薩具足成就是四施已,能調其心,破壞憍慢,修集忍辱。
3.出家菩薩具足忍辱,則能受持菩薩禁戒。又復具足三種惠施,乃能受持菩薩禁戒:一者、施,二者、大施,三者、無上施。
一、施者:於四天下尚不吝惜,況於小物,是名為施。
二、大施者:能捨妻、子。
三、無上施者:頭、目、髓、腦、骨、肉、皮、血。菩薩具足如是三施乃具於忍。具是忍已,則能受持菩薩禁戒。
4.舍利弗!菩薩欲受菩薩戒時,先當調伏、柔軟諸根,於生欲處不生欲心,於生瞋處不生瞋心,於生癡處不生癡心,於生畏處不生畏心。
5.若自知具如是四事,則為十方諸佛所知,其人亦能知十方佛。舍利弗!若知不具如是四事,受菩薩戒者,是人亦不得菩薩戒,亦誑十方現在諸佛及諸菩薩。
6.舍利弗!菩薩有二種:一者、從瞋因緣,二者、從癡因緣。
7.舍利弗!瞋者能作八大地獄因緣,癡者能為諸惡煩惱因緣。以是瞋、癡二因緣故能毀菩薩戒。
8.舍利弗!若有能於無量世中無量佛所深植德本,是人乃能受菩薩戒,了了見於十方諸佛。
9.舍利弗!受菩薩戒已,若有客塵煩惱因緣犯可懺法,應當向諸佛懺,菩薩終不造五逆罪。
10.若貪不息,乃至生子,應於十方現在佛前滿足二年晝夜,經常以慇重心求哀懺悔。
11.若為貪心取佛物、法物、僧物,如本佛前二年懺悔。
12.菩薩若以瞋恚因緣毀禁戒者,無有是處;以瞋因緣毀破禁戒得懺悔者,亦無是處。 (以上講義整理自《菩薩善戒經》)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