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25, 2009

佛法的思維—一 海濤 輯

佛法的思維—一 海濤 輯
1.佛陀法教的本質是一樣的,三乘佛法的本質也是一樣的,之所以有分,乃是為適合不同根器的眾生。
2.三乘之有所不同,乃在於其到達證悟的境界所使用的修行法門不同。
3.學習佛法最重要的條件之一就是老師。沒有老師從旁協助指導,我們很難適當地學到正法。
4.修學佛法最好追隨某一個清淨的傳承而修,如此才不致混淆迷惑。除了上師必須對弟子具有慈悲心,弟子對上師要虔敬之外,傳承沒有其他的傳遞方法。
5.良好傳承的條件:上師當然必須具足傳承,然後他對弟子必須有慈悲心,以及傳法的意願,弟子則要為師所感召、有歸屬感、具足虔敬。
6.經由聽聞法教和禪修,我們的修行便漸趨穩固,直至終於進入觀的階段,這是學習如何將心自然安住。
7.修行的目的,便是要引導每個人去了解並證悟他們的內在自性,而非加入什麼新的或額外的東西。
8.為了了悟原本具足的自性,我們必須藉著聽聞法教、思惟所學、實際禪修方能開悟。這種特質與我們不曾稍離,我們不須向外覓求任何新的東西。
9.為了了悟自心明性的智慧,我們所要做的便是消除無始劫來所積的業障,業障消除後,自可達到了悟自心明性的智慧之果。
10.自心本性很難與其本身的障礙分開,因為它們就是這樣連結一起,好似不曾分離過。
11.日常生活中所呈現的每一種現象,其究竟其實只是心靈的虛幻投射而已。
12.我們的意識可以比諸天空,它或許暫時會被雲霾所遮蔽——我們清淨的本性或心靈也可能暫時會被「幻想的自我」所遮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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