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7, 2009

用菩提心過生活—二 海濤 輯

用菩提心過生活—二 海濤 輯
1.我們每天都必須修持菩提心的態度。人們看不見你的心,只看得到你身、語、行為中顯現出來的態度。時時注意你的態度,守護它如同你是警察、保鑣,或照顧小孩的女傭,或者你是上師而你的心是你的弟子。
2.修持佛法,尤其如果你是受菩薩戒的,就得每天將生命奉獻給其他眾生。你發了願晝夜為了眾生而活,而不是為了自己活,並且還特別受了戒,要為眾生吃飯、穿衣、睡覺等等。
3.無論利益眾生是多麼艱苦,要花上幾劫,菩薩都因為有機會忍受這些困難而非常歡喜。早上一起來,就要發心:不管多難,都要為眾生修持佛法。
4.如果一個人還沒有實踐行菩提心,就必須時時憶念菩提心,並自我檢視行為的動機是自私的?還是利他的?如果是前者,就要立刻轉化為利益他人的行為。久而久之,當你安住在行菩提心時,自然而然一天二十四小時,時刻都只生起利益他人的念頭。
5.如果你貪著虛假的「我」時,問題就隨之而來。當貪著那個「我」時,你說:「我要快樂」,然後你就忘了其他有情,而且不覺得其他有情也要快樂。
6.我們往往把「我」放在心上,其實我們應當把有情放在心上才對。我們所做的一切,應當都是為了放在我們心上的這一切寶貴的有情。
7.從早晨起床、漱洗、穿衣、上班、吃、喝、說話,直到晚上上床睡覺,不管發生什麼事情,不管正在經驗安樂、成功或困境,我們都要代表放在心上的寶貴有情去經驗這一切。
8.你愈能夠把生命奉獻在利益眾生,就愈能夠在生命中得到愈多的喜樂,以及內心的滿足、平安。所以,如果有人要尋求安樂的人生,最好的方法是以愛惜其他眾生的菩提心行生活。
9.一天二十四小時,所作所為都應出自菩提心,不是為了自己作的,而是為了眾生。靜坐等等所有的行為都應該出自菩提心,要儘可能讓每個行為成為愛惜自我心的對治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