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諸佛要集經》節要—二 海濤 輯
1.菩薩修學第一住者,有十事法,何謂為十?
一曰、清和其性。 二曰、愍哀哀諸有形。
三曰、等心欲濟眾生。 四曰、好喜布施救諸窮乏。
五曰、親近善友諮啟不逮。 六曰、習求經典,開化所疑。
七曰、數念捨家,不慕居業。 八曰、志求佛身,達之無形。
九曰、開闡法施,以示不及。 十日蠲除自大常奉誠信。是為初發意菩薩所行十法。
2.菩薩行二住,常當慇懃奉行八法。何謂八:
一曰、奉戒清淨而無點汙。 二曰、常修孝順念報恩德。
三曰、得住勢力忍辱為本。 四曰、遵修恭恪,常懷悅豫。
五曰、不捨一切眾生之類。 六曰、行無極哀,未曾忘捨。
七日、奉敬師長,視如世尊。 八曰、精進務求諸度無極。是為八法。
3.菩薩行三住有五法,何謂為五:
一曰、求於博聞,而不厭足。 二曰、開闡顯施,離衣食法。
三曰、所興德本,勸助佛土。 四曰、患厭無量生死之難。
五曰、住於羞恥,常懷慚愧是為五法。
4.菩薩行四住復有十法,何謂為十?
一曰、習在閑居,志常寂靜。 二曰、知其限節,心在止足。
三曰、棄捐調戲嘲囈。 四曰、常順禁戒,未曾毀犯。
五曰、厭五所欲,處調和地。 六曰、而發其心,永至成就。
七曰、一切所有,皆能惠施,心無所者。
八曰、其心常勇,不懷怯弱。九曰、一切所有,無所愛惜。
十曰、所習德本,以施眾生。是為十法。
5.菩薩學五住,復有十法,何謂為十?
一、捨於家業。二、遠比丘尼。三、棄捐種姓慳嫉之念。四、離於憒鬧眾會之黨。五、而釋瞋恚鬥訟之本。六、不自歎身,不毀他人。七、除於十惡,憍慢之意。 八、常刈四倒不順之教。九、翦於貪婬、瞋恚愚癡。十曰、去於罣礙妄想之著。是為十法。
Saturday, February 14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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