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0, 2009

菩薩道法輯要—三 海濤 輯

菩薩道法輯要—三 海濤 輯
1.復有四法供養諸佛,心無懈惓。云何為四?
一者,應自慶快:我今供養最上福田;
二者,由我供養一切眾生亦當供養;
三者,因供養已,於菩提心當得堅固;
四者,覩於如來三十二相,善根增長。
2.復有四法學處清淨。云何為四?
一者,不造諸惡;二者,深解空性;
三者,不謗諸佛;四者,滅壞諸見。
3.復有四法三昧種姓。云何為四?
一者,離憒鬧故;二者,樂寂靜故;
三者,心無亂故;四者,善根增故。
4.復有四法如理之心應當成就。云何為四?
一者,所修善法迴趣菩提;二者,心常宴寂,無有執著;
三者,於解脫門常勤修習;四者,曾不求證二乘涅槃。
5.復有四法不如理心應當捨離。云何為四?
一者,於諸生死有所怖畏;二者,於所修行不生信受;
三者,於祕密教不求勝解;四者,於諸善根而不修習。
6.復有四法無怯弱心,魔不能摧。云何為四?
一者,觀一切法猶如幻化;二者,常與如理正智相應;
三者,於一切法無所分別;四者,於一切相無所執著。
7.復有四法正思惟心應善修學。云何為四?
一者,菩薩乃至為一眾生於無量劫受生死苦;
二者,應先了知一切眾生根性差別,而為說法,令捨煩惱;
三者,應當斷一切惡,修一切善,降伏魔軍,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;
四者,當為三千大千世界無量眾生以一梵音演諸法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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