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February 19, 2009

斷欲證真—一 海濤 輯

斷欲證真—一 海濤 輯
一、《佛名經》節錄
1.弟子等至心懺悔貪欲之罪。經中說言:「但為貪欲閉在癡獄,沒生死河,莫之能出。」
2.眾生為是五欲因緣,從昔已來流轉生死。一一眾生一劫之中所積身骨,如王舍城毘富羅山;所飲母乳,如四海水;身所出血,復過於此。
3.父母、兄弟、六親眷屬命終哭泣,所出目淚如四海水。是故說言,有愛則生,愛盡則滅,故知生死貪愛為本。
4.所以經言:「婬欲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、餓鬼受苦;若在畜生,則受鴿雀、鴛鴦等身;若生人中,妻不貞良,得不隨意眷屬。」婬欲既有如此惡業,是故弟子今日至心稽顙歸依佛。
二、《五無反覆經》節錄
1.我之夫婦,譬如飛鳥,暮棲高樹,同共止宿,須臾之間,及明早起,各自飛去,行求衣食,有緣則合,無緣則離。
2.我之夫婦,亦復如是!去住進止,非我之力,隨其本行,不能得留。
三、《圓覺經》節錄
1.若諸世界,一切種性——卵生、胎生、化生、濕生,皆因淫欲而正性命。
2.當知輪迴,愛為根本;由有諸欲,助發愛性,是故能令生死相續。欲因愛生,命因欲有;眾生愛命,還依欲本;眾欲為因,愛命為果。
3.由於欲境起諸違順,境背愛心而生憎嫉,造種種業。……是故眾生欲脫生死,免諸輪迴,先斷貪欲及除愛渴。
4.善男子!菩薩變化、示現世間,非愛為本,但以慈悲令彼捨愛,假諸貪欲而入生死。
5.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能捨諸欲,及除憎愛,永斷輪迴;勤求如來圓覺境界,於清淨心便得開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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