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24, 2009

《發菩提心經論》輯要—三 海濤 輯

《發菩提心經論》輯要—三 海濤 輯
1.眾生於無始生死妄想執著,不見法性,當先觀察自身五陰假名眾生,是中無我,無有眾生。何以故?
2.若有我者,我應自在,而諸眾生常為生、老、病、死之所侵害,不得自在。當知無我!無我即無作者,無作者亦無受者,法性清淨,如實常住。如是觀察未能究竟,是名順忍。菩薩修信順忍已,不久當成最上法忍。
3.菩薩具足修無相心,而心未曾住於作業,是菩薩於諸業相知而故作,為修善根求菩提故不捨有為,為諸眾生修大悲故不住無為,為一切佛真妙智故不捨生死,為度無邊眾生令無餘故不住涅槃,是名菩薩摩訶薩深心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4.菩薩成就十法,終不退失無上菩提。何謂為十?
一者,菩薩深發無上菩提之心,教化眾生亦令發心;
二者,常樂見佛,以己所珍奉施、供養,深種善根;
三者,為求法故,以尊敬心供養法師,聽法無厭;
四者,若見比丘僧壞為二部,互起諍訟,共相過惡,勤求方便令其和合;
五者,若見國土邪惡增上佛法欲壞,能讀誦說乃至一偈令法不絕,專心護法,不惜身命;
六者,見諸眾生恐畏苦惱,為作救護施以無畏;
七者,發勤修行,求如是等方等大乘甚深經法諸菩薩藏;
八者,得是法已受持讀誦,如所說行,如所說住;
九者,自住於法,亦能勸導令多眾生入是法中;
十者,入法中已能為解說,示、教、利、喜,開悟眾生。菩薩成就如是十法,於無上菩提終不退失。
5.菩薩應當如是修行此經,如是經典不可思議:
一、所謂能生一切大慈悲種,
二、是經能開悟引導具縛眾生令發其心,
三、是經能為向菩提者而作生因,
四、是經能成一切菩薩無動之行,
五、是經能為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之所護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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