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孝親觀輯要—一 海濤 輯
1.若隨順慈母之教而無違者,諸天護念之,福德無盡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為欲報母恩,一劫之間,每日三時,割自身肉,以養父母,亦未能報一日之恩。《心地觀經》
2.父母視子有五事:
一、令去惡就善,二、教以書疏,
三、令持經戒,四、使娶婦,
五、家中所有給與。《六方禮經》
3.子視父母有五事:
一、念家事,二、修負債,三、解誡,
四、為供養,五、令父母歡。《善生子經》
4.子(奉)事父母,當有五事:
一、當念治生,二、早起令奴婢于時作飯時,
三、不增父母憂,四、當念父母恩,
五、父母有疾病,當恐懼求醫治之。《六方禮經》
5.從地積珍寶,上至二十八天,悉以施人,不如供養父母。《末羅王經》
6.若人慈孝父母者,必有增益,則無衰耗。《中阿含經》
7.世若無佛,善事父母,事父母即是事佛也。《大集經》
8.凡事天地鬼神,不如孝其二親,二親最上之神也。《四十二章經》
9.假令有人,一肩荷父,一肩擔母,盡事壽量而不暫捨,供給衣食醫藥,種種所需,猶未能報父母之深恩。《本事經》
10.奇哉!我母受大苦惱:滿足十月,懷抱我身;既生之後,推乾去溼,除去不淨,大小便利,乳哺長養,將護我身。以是義故,我當報恩,色養侍衛,隨順供養。《南.大般涅槃經》
11.爾時世尊告諸比丘:父母於子有大增益。乳哺長養隨時將育,四大得成。右肩負父,左肩負母,經歷千年更使便利背上,然無有怨心於父母,此子猶不足報父母恩。
Thursday, February 19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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