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18, 2009

念佛法要—一 海濤 輯

念佛法要—一 海濤 輯
1.布施為六度之首,勸人念佛為萬行之先,病危者尤易化導,以其有怖死求生之心也。
2.經上云:「欲生彼(阿彌陀佛)國者,當修三福:
一者,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慈心不殺,修十善業。
二者,受持三歸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。
三者,發菩提心,深信因果,讀誦大乘,勸進行者。
如此三事,名為淨業,乃三世諸佛淨業正因。」
3.王龍舒云:「醫當自念,人身疾苦,與我無異,勿問貴賤貧富,專以救人為心,以結人緣,而積己福,冥冥中自有佑之者。若常如是存心,回向淨土,必上品生。若因人疾苦而告以淨土,易生信心。使復發大願,以廣其傳,而贖宿譴,以期痊癒,必遂所願。若天年或盡,亦可乘此願力,徑生淨土。常如是以化人,非徒身後上品往生,現世亦福報無窮矣。」
4.上品上生者,若有眾生,願生彼國者,發三種心,即使往生:
一者,至誠心。二者,深心。
三者,迴向發願心。具此三心者,必生彼國。
5.復有三種眾生,當得往生:
一者,慈心不殺,具諸戒行。
二者,讀誦大乘方等經典。
三者,修行六念,迴向發願,願生彼國。
具此功德,一日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
6.佛言:「此觀世音菩薩,一切人天,常須供養,專稱名號,得無量福,滅無量罪,命終往生阿彌陀佛國。」
7.專稱觀音菩薩聖號,獲福滅罪,命終往生,足證與念佛功德無異,願於念佛之外兼念。若遇患難,宜專念觀音,以觀音悲心甚切,代佛垂慈救苦,感應甚速。
8.「願我命終時,滅除諸障礙,面見阿彌陀,往生安樂剎。生彼佛國已,成滿諸大願,阿彌陀如來,現前授我記。」
(《文殊師利發願經》節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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