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薩學處輯要—二 海濤 輯
4.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得樂說辯才,何等為十?
一者辯才無著;二者無盡;三者相續;四者不畏大眾;
五者不卑下;六者無恐怖;七者不共;八者不輕慢;
九者無邊;十者無礙解。
5.菩薩若修十種法者,能持律教,何等為十?
一者善知於律;二者善知律之儀範;
三者善知律甚深義;四者善知律微細相;
五者善知應作不應作;六者善知自性違犯;
七者善知施設違犯;八者善知波羅提木叉所起因緣;
九者善知聲聞律法;十者善知菩薩律法。
6.菩薩若修十種法者,能離慳嫉,何等為十?
一者自為施主;二者教他行施;
三者讚歎布施;四者見他施時心生隨喜;
五者令餘施主慶快利喜;
六者見施他時不應生念此應施我勿施於他;我族應得他族非得;
七者菩薩發如是心,令諸有情一切皆得濟命資具悉獲安樂;
八者令諸有情悉能成就勝出世間最上安樂;
九者菩薩作如是念,我常勤修利有情事;
十者菩薩作如是念,我終不起慳嫉之心。
7.菩薩若修十種法者,能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,何等為十?
一者於一切有情起平等方便;二者於一切有情起無障礙心;
三者於一切有情起無瞋惱心;四者為一切有情廣行布施;
五者守護戒行;六者修持忍辱;七者發勤精進;
八者安住禪定;九者修習勝慧;十者積集彼一切智。
8.菩薩如是依無二心之所積集,何以故?菩薩於一切有情平等積集故,以一切有情為所緣境而積集故,如是速能普令一切證得法性。菩薩自能出離大火宅已,復令他人亦悉出離,以其安住平等心故心無高下。 以上講義內容整理自《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》
Friday, February 20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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