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佛人應知—四 海濤 輯
9.不培護本有的智慧,卻在塵囂戲論中放逸散亂,就像空中飛翔的老鷹斷了翅膀一樣,實在是自討苦吃。
10.上師和三寶的財物,肆無忌憚地拿來自己享用,這就像無知的孩兒吞吃炭灰一樣,實在是自討苦吃。
六、十項正妙之法
1.於因果業報之理,深信不疑者乃下根之見。
2.見內外一切顯現諸法皆空,此顯空雙運又有四種層次之不同,此是中根之見。
3.見、能見、所見三者無有分別能如是知者是上根之見。
4.能專注一處(心無散亂),乃下根之修觀。
5.能住於四種雙運之三昧者,乃中根之修觀。
6.能修、所修及修觀本身三無差別,無絲毫緣想者,乃上根之修觀。
7.慎懼因果,如護己目者,乃下根之行。
8.於日用行為中,見一切法如夢如幻者,乃中根之行。
9.於一切所行毫無滯著者,乃上根之行。
10.一切煩惱及我執皆一天一天地減輕,有逐漸消滅之趨勢,這是上、中、下三根都應該具有之相應暖相。
七、十項不必做的事
1.若能證悟心性本空,就不必在聞思上費力了。
2.若能悟知自心明體本無垢染,就不必在淨除罪業上費力了。
3.若能住於空性真道,就不必在積聚資糧上費力了。
4.若能常浸潤在本來面目中,就不必在方便道上費力了。
5.若能悟知妄念即是法性,就不必修持或爭取無念了。
6.若能悟知煩惱無根,就不必依賴任何對治法了。
7.若知名聞美譽如夢如幻,就不必斤斤於立破成敗了。
8.若知痛苦即是成就,就不必另求快樂了。
9.若能悟知自心本來無生,就不必修轉識往生法了。
10.若一切所行皆是為了利他,就不必尋求自利了。
Saturday, February 21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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