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0, 2009

菩薩十波羅蜜法—四 海濤 輯

菩薩十波羅蜜法—四 海濤 輯
參、釋波羅蜜義
1.復次善男子!云何為波羅蜜義?
(1)所謂明示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行故。(2)廣大圓滿如來智故。
(3)於有為無為不執著故。(4)如實了知生死過故。
(5)諸未覺者悉令覺故。(6)得如來無盡法藏故。
(7)得無礙解脫故。(8)以布施度脫諸眾生故。
(9)以持戒圓滿本誓願故。(10)以忍辱具足端嚴相故。
(11)以精進究竟諸佛法故。(12)以禪定出生四無量故。
(13)以般若滅除諸煩惱故。(14)以方便積集諸佛法故。
(15)以願能令佛法圓滿故。(16)以力能令眾生淨信故。
(17)以智具足如來一切智故。(18)得無生法忍故。
(19)得不退轉地故。(20)淨治佛剎故。
(21)成熟眾生故。(22)於菩提道場圓滿一切如來智故。
(23)降伏眾魔故。(24)遊四神足故。
(25)於生死涅槃俱無住故。(26)超過一切聲聞獨覺菩薩功德故。
(27)摧伏一切諸異論故。(28)成就十力四無所畏不共佛法故。
(29)證得無上正等覺故。(30)轉十二種法輪故。如是一切是波羅蜜義。
3.佛告舍利弗!善男子善女人,若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,心得決定、不驚、不怖、不沒、不悔,當知是人即住不退轉地。
4.若人聞是甚深般若波羅蜜。不驚、不怖、信樂聽受、歡欣不厭,是即具足檀波羅蜜、尸波羅蜜、羼提波羅蜜、毘梨耶波羅蜜、禪波羅蜜、般若波羅蜜。

(以上講義內容整理自《大寶積經.無盡慧菩薩會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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