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22, 2009

燈供修法與功德利益—二 海濤 輯

燈供修法與功德利益—二 海濤 輯
三、供燈的利益
1.《佛說施燈功德經》提到:「於佛塔廟奉施燈明,乃至供養少許燈芯或酥油燈,即使此燈的亮度僅能照一台階,而福德之大,不是聲聞、緣覺所能了知,只有佛才能夠通曉。」
2.布施燈具可得到下面四種可樂的福德:
(1)相貌莊嚴,(2)資財充足,(3)有大善根,(4)有大智慧。
3.布施燈具可得到下面四種清淨:
(1)身業清淨,(2)口業清淨,(3)意業清淨,(4)善友清淨。
4.於現在世,得三種清淨心:
(1)明了此身不堅而求堅固的佛身,得知錢財過患而求堅固的法財。
(2)了知此善根是人天善道之因,能得妙色、資生具等。又得智慧,安隱快樂,乃至能得菩提果。
(3)施心無慳,施心增長。
5.於臨命終時,內心可得三種明:
(1)先所作福悉皆現前,憶念善法而不忘失。因此便能念知自己原先於佛塔廟所作的各種善業。
(2)命終時得如是念:「我於佛像塔廟等前,已曾供養。」作是念已,心生踴躍,便能生起念佛之心。
(3)命終時見別人布施,見已,起念:「我也曾於佛寺奉施燈明,我現在應當再行布施。」由此得欣喜心,無有死苦,因此得念法之心。
6.於臨終時,更可得見四種光明:
(1)於臨終時,見於日輪圓滿涌出。
(2)見淨月輪圓滿涌出。
(3)見諸天眾一處而坐。
(4)見如來坐菩提樹下即將證菩提,見己身尊重如來,合掌恭敬而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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