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14, 2009

持戒的功德與利益—二 海濤 輯

持戒的功德與利益—二 海濤 輯
1.《大智度論》云:「人天為求世間福樂,故以十善布施為其道;聲聞及緣覺等二乘為求涅槃,故以四念處,乃至八正道等三十七菩提分法為其道;菩薩為求佛果,故以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六波羅蜜為其道。其中,十善為世間道,故稱有漏道;三乘法為出世間法,故總稱無漏聖道。」
2.《觀無量壽經》云:「我今為汝廣說眾譬,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,得生西方極樂國土。欲生彼國者,當修三福︰
一者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慈心不殺,修十善業。
二者受持三歸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。
三者發菩提心,深信因果,讀誦大乘,勸進行者。
如此三事,名為淨業。佛告韋提希,汝今知不﹖此三種業乃是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。」
3.《無上依經》云:「若菩薩自行十善,教他修行,見修行者歡喜讚歎,大悲無量憐愍眾生,發弘誓心攝受正法,以此業緣得二種相,一者有鬱尼沙頂骨涌起自然成髻。二者舌廣薄長如蓮華葉。」
4.《大寶積經》云:「若於前世造十善業,好行惠施,無有慳貪諂誑之心,父母師長所有言教即皆信受,以是因緣若得為人,則不受於諸惡業身,而便獲得種種殊妙之身,顏容端正諸相具足,所有言音而為眾人之所愛樂。是故當知由善業故,便得如是勝妙果報。」
5.《業疏》云:「初受戒時,已行三施盡眾生界,故財有量不及此也。盡形不盜者,已施法界有情之財。言不殺者,已施法界有情無畏;即用戒法行己化他,即名法施徧眾生界。財施局狹,集散之法,能開煩惑惱害之門,戒法清澄,故絕斯事。」
6.《彌勒菩薩所問經論》云:「言五大施者,謂受持五戒,此是如來所說大施,已能攝取無量眾生故,成就無量眾生樂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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