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3, 2009

《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》—三 海濤 輯

《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》—三 海濤 輯
「第十三,復有眾生攣躄背僂,腰髖不遂;腳跛手拘,不能操涉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為人憯剋,行道安槍;或安射窠,施張弶阱;陷墜眾生,頭破腳折,傷損非一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「第十四,復有眾生常為獄卒桎梏其身,不得免脫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網捕眾生,籠繫而畜,飢窮困苦;或為帝主、令長貪取財錢,枉繫良善,怨苦號天,不得從意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「第十五,復有眾生或癲、或狂、或癡、或騃,不別好醜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飲酒醉亂,犯三十六失,後得癡身,如似醉人,不識尊卑,不別好醜。八萬劫墮沸屎地獄,獄卒斬剉,求死不得,求生不得,五窮六極,長夜受苦,以坐貪酒過。受罪已,始得為人癃殘跛蹇,為人之所憎嫉;行逢接他橫事,常無樂時,以酒過犯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「第十六,復有眾生其形甚小,陰藏甚大;挽之身疲,皆復進引;行立坐臥,以之為妨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治生販賣,自譽己物,毀呰他財;囂升弄斗,躡秤前後,欺誑於人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「第十七,復有眾生男根不具,為黃門身,不得娶妻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喜犍象、馬、牛、羊、豬、狗不可稱數,令此眾生苦痛難忍,死而復穌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「第十八,復有眾生從生至老無有兒子,孤立獨存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為人暴惡,不信罪福;百鳥產乳之時,齎持瓶器,循大水渚,求拾鴻、鵠、鸚、鵡、鵝、鴈諸鳥子卵,擔歸煮噉;諸鳥失子,悲鳴叫裂,眼中血出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「第十九,復有眾生少小孤寒,無有父母、兄弟;為他作使,辛苦活命;長大成人,橫羅殃禍;縣官所縛,繫閉牢獄;無人追餉,飢窮困苦,無所告及。何罪所致?」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喜捕拾鵰、鷲、鷹、鷂、熊、羆、虎、豹枷鎖,而畜孤此眾生;父母、兄弟常恒憂念,悲鳴叫裂,哀感人心;不能供養,常苦飢餓,骨立皮連,求死不得——故獲斯罪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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