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February 16, 2009

在家菩薩法輯要—二 海濤 輯

在家菩薩法輯要—二 海濤 輯
1.在家優婆夷須知
佛言:「若有女人不能出家,在於愛欲之中心樂道者,當持五戒、月六齋。
(以下為清信女人學道之法)
一、孝順父母、姑嫜、叔妹、夫婿;
二、不得撾罵兒子、婢使;不得輕行,來宿止他家;
三、不得與世間男子語言,調弄譺笑;
四、不得妄語、瞋恚、罵詈、惡口;
五、不得證說他人惡,不得陷人兒子、妻妾、奴婢過惡;
六、恒當專精念道為上首;
七、不得與世間凡人說法顏貌;
八、不得與人男子相斥,不得教他人男子;
九、不得說世間吉凶、善惡、災變之相;
十、不得憍慢自大;
十一、晝夜三時燒香,稽首三尊,悔過十方,稟受經行,言數自勸;
十二、不得希望供養、貪利、財帛;
十三、不得嫉妒夫主,當自賤女人身,願為男子轉身受福,可得上天宮觀自然。是清信女人學道之法。
若不孝順,憍慢姑嫜,嫉妒夫主,撾罵奴婢,造惡自是,怨恨、恚怒、毒意向人,行者如是,是為非法學女人弟子也!」

佛告諸弟子:「清慎汝心,守護身口,恒以四等濟眾生已,道寶之慧恩施一切,如佛教誡,必得度世!」

節錄自《四輩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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