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February 12, 2009

《大集經》之利益大眾之法—四 海濤 輯

《大集經》之利益大眾之法—四 海濤 輯
1.復有三法:一者,遠離貪欲。二者,遠離瞋恚。三者,遠離愚癡。
2.復有三法:一者,遠離煩惱。二者,遠離憍慢。三者,於福田所禮拜供養。
3.復有三法:一者,行於生死。二者,觀其罪過。三者,知已遠離。
4.復有三法:一者,視諸眾生其心平等。二者,觀心平等。三者,觀佛平等。
5.復有三法:一者,趣向善地。二者,離善地障。三者,觀善地德。
6.復有三法:一者,親近智者。二者,諮問多聞。三者,護於善人。
7.復有三法:一者,受樂不生貪逸。二者,受苦不生惱恚。
三者,不苦不樂修集於捨。
8.復有三法:一者,轉因不造作故。二者,轉於煩惱不觀相故。
三者,轉於三世無願求故。
9.復有三法:一者,藏戒。二者,護定。三者,觀慧。
10.復有三法:一者,憶持念法。二者,思惟觀法。三者,如法而住。
11.復有三法:一者,無貪心為人說法。二者,見聽法者慈心視之。三者,一心觀於菩提。
12.復有三法:一者,初發菩提之心。二者,親近善友心不生悔。
三者,修集大悲心不退轉。
13.復有三法:一者,求多聞已樂於寂靜。二者,樂寂靜已思惟善法。三者,善思惟已知法平等。
14.復有三法:一者,護法。二者,護持正法。三者,護持大乘。
15.復有三法:一者,至心聽法破除五蓋。二者,常樂寂靜。三者,如法而住。
16.復有三法:一者,依義。二者,依法。三者,依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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