念誦尊勝別行法—三 海濤 輯
第二十三法者:若有女人欲求男女者,於一日辦美飲食,乞貧病人喫,施食之時,口常誦尊勝,念念莫斷,如此必得如願兒子。
第二十四法者:若有夫婦相憎者,取絹帛咒之二十一遍,即將作衣,與夫婿著,即得和順。
第二十五法者:若有婦人,被鬼魔纏擾不相解展者,當正念摩沙身上,以手拊之,即得其魔即走是莊苦柏痛處;若有女人嫁不集者,取好淨鹽,不問多少,加持百遍,與現前僧喫,即得女有嫁處。
第二十六法者:若有外人及國王、王子、大臣、百官等不信佛法者,取無瘡瘢黃乳牛三頭,咒水草二十一遍,與牛喫之。每日欲取乳之時,更加持牛,然取銀器盛乳;又加持二十一遍,即於四方淨地瀉之,其持乳人,須著新衣口云:「乾闥婆兒善住及天帝釋,今有此事,當自處分。」持真言人當即入城見國王、王子、大臣、百官、外道不信佛法人等,其國王等見此咒人,深心生歡喜,所說悉皆信受,得大信心,無有改動。
第二十七法者:若有人所住處界內有諸毒龍等,持真言人欲得降伏者,當取黑牛乳,加持二十一遍,即瀉著有龍池中;若龍出來者,持真言人語言:「莫損此界內一切眾生!」即令依舊安置龍。若薄媚不出,惡業不止者,即加持砂二十一遍散於池中,即平如地,師別勅龍,別向餘處安置,令遣得所,念誦人即加持龍二十一遍,莫遣東西,但至心即得應驗。
第二十八法者:若人住處有惡鬼神,加持飲食二十一遍,當以施之,念誦人告言:「我今語汝,若不損害眾生者,任汝此住,若欲損害,即須出去!」惡鬼神若薄媚不受處分,即取鐵橛長十二指,加持二十一遍,即釘入地,惡鬼神等散走出界,念誦人仍安置鬼神得所,又言:「依我處分,不得東西。」
第二十九法者:若欲令亡者離苦解脫者,念誦人於屍陀林中坐,七日日別三時誦真言,任意多少;七日滿已,即取誦念人坐處土散之,散之時,亡者即得離苦解脫,遠離惡道,悉得生天。
Sunday, February 22, 2009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