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1, 2009

因緣果報–一 海濤 輯

因緣果報–一 海濤 輯
1.人所作善惡,有四神知之:
一者、地神知之;二者、天神知之;
三者、旁人知之;四者、自意知之。
2.惡有父母:癡為惡父,愛為惡母。善亦有父母:三十七品經為善父,六波羅蜜為善母。復有父母:佛為父,法為母。隨佛語,案法行,是為父母行。
3.不當於福中作罪,寧於罪中作福。人在學處不行道、誦經,是為於福中作罪;人得病瘦、縣官、水火、亡錢財不憂,是為罪中作福。不當於福中作罪,燒香、散花、乘車訶作是取是侯,是為福中作罪。
4.「施」與「受」中的智慧
一、施與惡人物,後當與惡人為因緣,是為受惱。
二、施與善人物,是為福相從。
三、亦不當受惡人物,後與相逢,是為惱得惱。
四、寧受善人物,施與善人物,不當受惡人物,施與惡人。
五、寧與惡人物,不受善人物;寧受善人物,不受惡人物。
5.人得惡意當斷,得善亦當斷。惡意者,地獄、畜生、餓鬼;善意者,天上、人中。一切當斷。
6.墮龍中有四因緣:
一者、多布施;二者、多瞋恚;
三者、輕易人;四者、自貢高坐。是為四事作龍。上頭一得福,後三事得龍身。
7.人在生有四事:
一者、有善計,善相隨;二者、有惡計,惡相隨;
三者、有善計,惡相隨;四者、有惡計,善相隨。
8.人所有所念,意亦滅,身亦滅,所見因緣亦滅。後世行受殃福者,譬如種果,今年已熟墮地,後年復有果。罪譬如樹,意因緣譬如果。 (本頁講義內容整理自《罵意經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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