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1, 2009

因緣果報–三 海濤 輯

因緣果報–三 海濤 輯
1.偷盜罪之果報:一、貧窮;二、不得自在。
2.飲酒十過:
一、顏色惡;二、少力;三、眼視不明;
四、現瞋恚相;五、壞田業資生法;六、增致疾病;
七、益鬪訟;八、惡名流布;九、智慧減少;
十、生壞命終,墮三惡道。《四分律》
3.飲酒有六種過失:
一者、失財;二者、生病;
三者、鬪諍;四者、惡名流布;
五者、恚怒暴生;六者、智慧日損。《長阿含經》
4.佛言:人於世間不飲酒醉,從不醉得五善。何等五?
一者、傳言上事,進見長吏,語言不謬誤,亦仕宦如意;
二者、家事修治,常有餘財;
三者、假借求利疾得,亦為人所敬愛;
四者、得上天,亦為諸天所尊重;
五者、從天上來下,生世間潔白自喜。黠慧曉事,皆從故世宿命不飲酒所致。慎莫飲酒!《分別善惡所起經》
5.放蕩之人會受六種過失,其家財產日日損減:
一、不自護身;二、不護財貨;
三、不護子孫;四、常自驚懼;
五、諸苦惡法常自纏身;六、喜生虛妄。
6.賭博有六失:云何為六?
一者、財產日耗;二者、雖勝生怨;
三者、智者所責;四者、人不敬信;
五者、為人疎外;六者、生盜竊心。
7.惡友相得復有六失:
一者、方便生欺;二者、好喜屏處;三者、誘他家人;
四者、圖謀他物;五者、財利自向;六者、好發他過。《長阿含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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