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1, 2009

淨宗講義輯要—三 海濤 輯

淨宗講義輯要—三 海濤 輯
1.《十往生經》云:「若有眾生,念阿彌陀佛,願往生者,彼佛即遣二十五菩薩,擁護行著;若行、若坐、若住、若臥、若晝、若夜,一切時,一切處,不令惡鬼惡神,得其便也。」
2.成佛雖難,求往生易得;仰佛本願力以為強緣,故雖凡夫,亦得往生報土。
3.若我成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;彼佛今現,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
4.《菩提心經》云:「食不妨菩提,心能妨菩提。」
5.《法事讚》云:「如來出現於五濁,隨宜方便化群萌,或說多聞而得度,或說小解證三明,或教福慧雙除障,或教禪念坐思量,種種法門皆解脫,無過念佛往西方。」
6.往生正業,稱名為要。凡夫出離要道,無如「淨土」一門,「念佛」一行。
7.謂其「機」則十惡、五逆、四重、謗法、闡提、破戒、破見等罪心;論其「行」則十聲一聲,任何嬰兒亦可稱之;言其「信」則又一念十念,任何愚者,亦可發之。
8.本願原為「十方眾生」之故,任何機皆不漏,任何人皆不捨。
9.「十方眾生」中,有智無智,有罪無罪,凡夫聖人,持戒破戒,若男若女,若老若少,乃至三寶滅盡時之機,皆包含也。
10.但遇本願,得聞「南無阿彌陀佛」之名號,「若不生者」之誓故,阿彌陀佛以遍照光明,攝取不捨。
11.就罪重障深,心昏識寡,更應仰佛本願。其故者:彌陀本誓:「本為凡夫,非為聖人」也。應仰應信。
12.宿緣最難有。罪惡重障凡夫之出離,特不依彌陀難思願力,何得契!
13.雖斯惡業強身,若念佛者,不違阿彌陀佛大慈大悲因願之誓約,決定來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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